赵本山打形象权官司如不撤诉新人格权或确立
☆案情☆沈阳现代耳鼻喉医院在医疗广告中,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著名笑星赵本山和小沈阳的动画形象,两个动画形象还绘声绘色地用上了春晚小品《不差钱》的方言和表演。2009年8月,赵本山将在电视台播出该广告的沈阳现代医院起诉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310万元损失。10月,沈阳现代医院与本山传媒集团就纠纷和解,赵本山从沈河区法院撤诉。
★点评★选择本案,并非考虑名人因素,而是在意赵本山诉讼所选择的诉因。尽管原告起诉的是侵害肖像权纠纷,但是其主张的实际诉因是形象权。侵权人所侵害的是权利人以面部形象为基本内容的肖像,认定为侵害肖像权没有问题,但如果使用没有面部形象的人的其他形象,例如非法利用他人的手、脚、后背形象,或者面部并非主要内容的人的形象,例如表演他人的形体动作,能够认定为侵害肖像权吗?显然不行!那么,人的形象就没有办法保护,就得放任他人侵权。因此,形象权应当是一个人格权。人格权是一个发展中的权利,不受法定主义约束,没有法律规定照样可以确认一个已经成熟的人格权。历史上新的人格权都是这样确立的。因此,倒对本山大叔撤诉有些遗憾:如果不撤诉,法院会不会判出一个形象权来呢?那才是维权的大喜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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