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教育部将对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这个限制“松绑”,差两三个月可以考虑接收。但是昨天下午,教育部针对此事声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
据媒体报道,有家长希望放宽小学入学年龄,教育部网站之前曾有一则答复称,“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昨天,教育部网站已经没有这则答复。目前,教育部网站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龄问题的答复是:“凡每年9月1日开学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监护人有义务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记者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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