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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学技术10.87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增加1.64亿元,增长17.7%。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0.67亿元。支持产业自主创新支出2.5亿元。加强基础研究,培养科研人才和团队。支持公益性科研院和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支持科学技术普及,加强科技馆站建设。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富民强县等,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5)文化体育与传媒10.67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增加0.03亿元,同比增长7.3%。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3.89亿元。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全力推进广西出版传媒集团等单位转企改制以及文化产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46.25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减少10.30亿元,下降18.2%,主要由于2008年底中央财政补助我区的养老保险资金12.12亿元在2009年列支。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72.95亿元。支持27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惠及220万农村居民。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155元和50元,共惠及408万人。将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100元/月提高到1220元/月,调整残疾军人、烈属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在乡复员军人以及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等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4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85万人。对符合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岗位的51家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7)医疗卫生20.38亿元,完成预算的91.3%,增加1.67亿元,增长8.9%。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83.04亿元。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参合人数达3811万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并将区直高校在校大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参保人数达400万人以上。落实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助政策,帮助16.77万名退休人员解决参保问题。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困难居民参保。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年。建立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环境保护18.89亿元,完成预算的92.6%,增加9.40亿元,增长99.0%,增幅较高主要由于中央下达污水垃圾处理及管网建设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4.19亿元。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27.58亿元。推进退耕还林工程。支持污水收集处理、污水管网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市及农村县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给予补助。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
(9)城乡社区事务1.57亿元,完成预算的91.0%,减少0.19亿元,下降10.7%,主要由于从该科目调剂0.7亿元用于污水垃圾处理投入。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11.91亿元。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支持62个县(市、区)约6.9万户房屋外立面改造和160个综合整治村屯的环境绿化综合整治。支持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重点镇城供水设施建设。支持龙胜、融水和三江等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
(10)农林水事务69.50亿元,完成预算的95.6%,增加10.51亿元,增长17.8%。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115.93亿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整合各项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桂中治旱、左江治旱、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能力建设。支持实施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支持绿满八桂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在68个县(市、区)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半数以上乡村人口受益。整合扶贫、以工代赈、水库移民建设等资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1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8.93亿元,完成预算的90.2%,增加3.24亿元,增长56.8%,增幅较高主要是中央补助支出增加。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15.10亿元。支持新增耕地有偿储备及土地开垦,落实耕地“占一补一”政策。支持海域整治修复并加强海洋保护。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治理矿山地质灾害。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研究和治理。
(12)住房保障支出3.59亿元,完成预算的92.5%,增加0.46亿元,增长14.6%。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28.01亿元。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发放,解决18.8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11.5万户农村居民受益。实施国有林区危房改造,支持1万户国有林场危房改造。支持4133户城市和工矿等棚户区改造。支持3436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帮助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问题。(13)其他支出8.17亿元,完成预算的91.0%,增加4.58亿元,增长127.7%。另外,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中,补助市县该项支出12.02亿元。支持老年大学建设。对中越边界划界勘界边民补偿。支持边境及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需要说明的是,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资金16.5亿元中已动用 14.84亿元,均已反映在上述相关支出科目中,分项目为:扩大内需配套6.56亿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配套3亿元,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配套2.89亿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配套1.59亿元,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工程0.8亿元。另有1.66亿元结转2011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