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

2011年04月13日15: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人才工作 人才培养模式 现代大学制度 城镇教师 中小学骨干教师 专业社会工作 人才评价

五、重大政策

(一)实施引导人才向农牧区基层流动政策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区基层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农牧区基层人才队伍。特别是对在农牧区基层工作的各类人才,在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给予较大倾斜,确保留住人才。优化农牧区基层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每年选招一批优秀复转军人和考录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村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创业就业,并给予一定扶持。做好“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到农牧区服务,并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适当优先照顾。制定机关干部到乡村工作有关制度,鼓励机关干部到农牧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任职或挂职,强化从基层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

(二)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打破人才身份、部门和单位限制,鼓励和支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相互进行交流和挂职锻炼。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业、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建立区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邀请区外、海外专家进藏开展讲学活动、项目合作和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人才引进项目库,针对高层次、高素质和实用型人才量身定制优惠政策。加强同周边省区市人才交流合作。研究制定自治区对口援助人才专项规划,加大人才对口援藏力度。

(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大力开发利用智力资源,建立科研活动经费资助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赋予优惠政策,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受相应待遇。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到科研一线创业服务。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和科普基地建设,加强科技推广工作,支持能够带动农牧民致富的科技推广项目。

(五)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平等享受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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