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共有各类事业单位126万个,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职工人数约3100万,退休人员900多万,总数超过4000万人,其中不少是专家、学者等高素质、高层次人才。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政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科技、卫生、文化等行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迈出积极步伐,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服务总量逐步扩大,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出现了一批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服务单位。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事业单位改革总体上依然滞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公益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表现在:公益服务总量不足,供给方式比较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运转机制不灵活;国家对公益服务的支持政策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通过分类推进改革加以解决。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中央2010年拟下发一个文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思路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主要从事公益服务、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类别。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改制为企业;只有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要强化公益属性,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二是实行政事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推进管办分离,逐步取消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探索多种形式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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