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就业面临着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果断地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把就业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就业的支持力度,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00万人的12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0万人的10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万人的164%。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低于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预期目标4.6%。
第一,及时制定实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文件。积极开展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全年安排就业专项资金420亿元,比上年增长66.7%。这些政策措施出手快、力度大、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创新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有效促进了就业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最根本的是迅速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年保持了8.7%的经济增长速度,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创造了广阔空间。在扩大内需中,注重把经济增长与增加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实施总额达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投资,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落实“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允许困难企业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通过这些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保企业来保岗位,通过稳定劳动关系来稳定就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等,更多地拉动就业。通过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等,推动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三,突出解决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个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一是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政策措施,拓展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项目就业及自主创业四条渠道,细化了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三项举措。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鼓励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事科研工作。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各地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认真抓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的实施,并将大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到就业见习和服务项目之中。这些措施见到了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了基本稳定。二是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就业岗位。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结合城乡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项目,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结合实施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与员工协商薪酬,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结合“春风行动”,搞好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对接,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结合发展当地优势产业特色经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三是积极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建立健全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能够就业。
第四,加强就业培训和公共服务。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围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运用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及对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培训。强化就业公共服务,组织2100万城乡劳动者参加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从2009年开始实施3年内吸纳100万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计划。及时收集、发布准确有效的岗位信息,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各项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重点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协调推动维护农民工权益10项行动计划,在确保工资支付、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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