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中央财政安排“四补贴”资金1274.5亿元,比上年增加244.1亿元。特别是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安排130亿元,比上年增长90亿元,补贴种类由9大类扩大到12大类,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在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同时,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的基础上,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范围,启动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粮食直补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倾斜。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小麦、稻谷每斤分别提高0.11元和0.13元;扩大农产品临时收储规模;启动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稳住了生产和价格,保护了农民利益。启动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三下乡”政策,增加补贴资金450亿元,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五、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改善农村民生。国家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作为国家新增投资安排的优先领域,调整规划部署,加快实施进度。中央财政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达2723.2亿元。重点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建设,支持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财政补贴标准、报销比例,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2.9万所乡镇卫生院、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在320个县(市)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出台重点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补助资金197.3亿元,提高扶贫标准,对4007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六、深化农村改革,增添发展活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险种,努力规避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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