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医保再次扩大参保范围,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均可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一小”医保扩大范围
今天上午,“一老一小”医保宣传工作走进芍药居开展社区医保大课堂活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和社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到社区为居民解答参保问题。不少居民现场办理了参保手续。
记者从咨询中获悉,在“六类免借读费学生可参保”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调整政策,扩大“一小”参保范围,规定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均可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只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无需等到孩子上学,只要孩子出生28天后,就可以为孩子办理参保手续。
孩子出生28天后即可参保
为方便家长为孩子参保,“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对参保时间进行了补充规定。原来规定每年6、7、8三个月办理学生儿童参保手续,现在对当年出生的婴幼儿出台更加人性化的规定: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符合两个条件,即“出生28天后”,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孩子就可以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高校学生”不包括非学历教育
据统计,目前全市应参保的学生儿童共有146.7万人(不包括已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50.8万人)。其中:大中小学校学生115.2万人;儿童31.5万人。根据规定,不享受公费医疗的普通高校的学生可以参加学生医保,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明确了对“高校学生”的定义:文件中的“普通高等院校”,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机构(独立学院和分校、大专班)。
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成人教育以及函授、进修、网络、业余、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外埠回京老人无保障可参保
“一老一小”医保政策向困难群体倾斜。将城市低保人员、“五七”退养人员、街道老积极分子等困难群体纳入到保障范围,并免交大病医疗保险费,由财政给予补助。对在外省市办理退休,户籍迁回北京,但在当地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员,如:部分在当地无医疗保障的老知青,允许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解除他们多年来的后顾之忧。
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不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需持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在其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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