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五”时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年创新高。
从2001至2004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依次为589.06亿元、669.28亿元、814.83亿元和994.34亿元,其各年的绝对值均为历史同期最高水平。4年间年均增加124.54亿元,年均增长17.48%,比“九五”时期的年均增速加快11.48个百分点,表明“十五”时期吉林工业进入快速上升轨道。这一时期,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26.61%,上升到2004年的33.61%,4年间提高了7个百分点,显示出全省经济总量中工业主体地位日益突出。
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种经济组织实现的增加值结构来看,“十五”时期,国有控股企业依然是我省工业的主导力量,但居全省工业增加值总量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000年的79.06%,下降到2004年的74.74%;集体企业的比重由2000年的6.89%,下降到2004年的3.16%;而股份制企业的比重由2000年的27.35%,上升到2004年的41.33%;外商及港澳台企业的比重由2000年的16.90%,上升到2004年的24.79%;其他经济组织企业的比重由2000年的2.59%,上升到2004年的3.16%。这反映了我省工业战线国企改革取得显著成绩,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大力扶持与发展。
从工业产业结构来看,“十五”时期,支柱产业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工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大,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石化两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26.92%和19.05%提高到2004年35.54%和20.16%。新发展起来的农产品加工制造业,也已具备我省第三大支柱产业的雏形。(宋雅丽记者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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