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央行发布公告,要求做好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工作,这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望提速。而浦发银行今日公告称,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不超过44亿元。
公告着重就入池资产应该批露的信息内容做了规定,并要求受托机构、发起机构或其他证券化服务机构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告要求,受托机构在《发行说明书》中应披露包括发起机构的贷款发放程序、审核标准、担保形式、管理方法、违约贷款处置程序和方法,以及对基础资产池贷款的相关说明等方面。其中特别要求如果单一借款人的入池贷款本金余额占资产池比例超过15%,或某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入池贷款本金余额占资产池比例超过20%,应披露相关借款人的名称、贷款用途、担保或抵押情况、经营情况、基本财务信息及信用评级或相关信用状况。
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在共同发布的《信托公告》中应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基础资产池的内容:设为信托财产的贷款合同编号;上述贷款的笔数、本金余额;上述贷款借款人所在地区、行业分布情况,包括贷款笔数及占比、本金余额及占比信息。
受托机构在《受托机构报告》中除了应披露贷款余额、贷款笔数、担保情况、加权平均贷款利率和加权平均剩余期限等,还要就本期资产池的贷款状态特征、提前还款、拖欠、违约、处置、处置回收及损失等情况以及本期资产池中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信托资产情况;法律诉讼程序进度及结果等进行批露。
此外,公告对信用评级机构在发行前的《信用评级报告》与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并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共发行了13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框架和风险防范机制。但在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不够宽,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不充分,信用评级机构公信力不足等。
此次《办法》的发布无疑将进一步解决试点中暴露的问题,同时也是ABS(信贷资产证券化)即将提速的重要信号。
·短评·
央行16号公告佐证了银行间市场资产信贷化产品第2批试点已经启动。此举将为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受限较多的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品种,同时也有利于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ABS有很多优点,完善的信用增级措施使所发行证券风险通常很小而收益相对较高,加上将来可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可为养老金、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等在投资品种上受到诸多限制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合规的投资品种。
我国目前的ABS产品都是优质资产而且负债方是企业,与美国的次级债有着本质的区别。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商业银行有将部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的内在要求,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及相关机构正在积极筹备中,ABS有望在年内得到迅猛发展。(闫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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