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央企仍有变通拿地机会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退房令”针对近日央企在土地市场连拿高价地而出,体现了政策决心。但是在业内,开发商通过收购项目达到增加土地储备的目的实属正常。一些央企子公司繁多,依旧有通过此种方式变通拿地的可能,很难监管。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也表示,一般业内都通过收购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来达到获得开发土地的目的。上市公司若想合并报表,增加土地储备,收购股权要超过50%。他表示,收购项目通过谈判协商达成,某种程度比企业去竞拍新的土地成本低些。
打压央企将制造新“垄断”
国资研究专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表示,国资委出台此种政策,如果真达到了通过行政命令使得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效果,有伤市场经济公平,而16家央企可能造成土地市场垄断。
现阶段政策调控的方向不应该是抑制需求,而是扩大供给。需放开土地供应,不剥夺央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权利,使得市场充分竞争,通过行业洗牌,挤压掉开发商暴力利润。政策应允许央企、国企进入市场,并要求其承担义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更多的低价房或者政策性住房,平抑房价。本报记者张晓蕊
当事方表态
央企“喊冤”
远洋地产近日回应央企身份大手笔拿地时表态,公司并非央企,只是红筹上市公司,公司股权分布多样化,决策独立且运作市场化。持有24%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由中保监监管而非国资委,第二大股东为持有16.85%股权的中远国际,两公司均为财务投资。
近日,某属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下属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理解政策用心良苦,但没有必要单打央企。央企有资金,为什么不能投向赚钱的领域?不能一概而论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只是制造高价地,是低效投资。一些央企在房地产行业做得很好,无可指责。
民企质疑
一位民营开发商表示,此次“退房令”政策表示,央企可以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完成后退出房地产行业。而目前,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在手土地储备相对充足,且一个项目的开发商周期至少三五年,对行业的阶段性影响持续。而三五年之后,政策导向如何尚难判断。
另外一名民营开发商对记者表示,央企“退房令”不会对业界造成太大影响。目前行业集中度较低,退出央企实际上也并没有占有土地市场的过多份额。而他认为,央企不拿高价地,在目前这种市场下,仍会产生新的高价地。据国资委资料显示,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此外,该民营开发商负责人表示,除部分主业为房产的央企外,更多的“外行”央企进入地产行业是“很可恨的”,为攫取利润,荒废主业,也会导致房地产行业秩序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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