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质检总局
(一)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
(三)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五)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负责进出口烟花爆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容器的检验监督工作和进出口检验。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二十二、广电总局
(一)指导、监管本系统所属单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三)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二十三、体育总局
(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高危险体育行业运动项目、规模较大的重要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十四、林业局
(一)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二)指导监督林业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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