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机电进口产品的,其招标投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所称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是指由同级国家保密机关出具涉密项目证明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一百一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条例自 年 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