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 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3. 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
4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创新项目;
5.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截止时间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 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 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0万。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地方联审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