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西部大开发以来城乡居民收入的变化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南地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提高到1999年的2倍以上(见表5)。1999~2008年,除广西和贵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低于全国外,其余地区都高于全国水平,尤以西藏最高,2008年是1999年的2.52倍(见表6)。
3.扶贫开发取得新进展
西南地区是我国贫困发生率、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广西有28个,重庆有14个,四川有36个,贵州有50个,云南有73个,合计为201个,占全国的34%。西藏原列有5个国定贫困县,《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结束后,国务院将西藏的74个县纳入扶贫计划进行区域整体扶持,不再列入国家扶贫重点县名单。国务院扶贫办网站,2006年11月19日。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南地区加大了扶贫开发的力度,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2008年广西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3万人,重庆减少12万人,四川新解决25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贵州减少50万人。西藏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2008年全自治区重点扶持人口又减少3.9万人。
4.城乡差距有所缩小
西南地区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地区。1985年以来,西南地区各省份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率都在上升,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一个高峰后有所下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绝大多数地区城乡差距经历了先扩大后有所缩小的变化趋势(见图12)。不过与全国比较,整体上西南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都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为3.31∶1,而广西为3.78∶1,重庆为3.55∶1,贵州为3.93∶1,云南为4.27∶1,西藏为3.88∶1,只有四川低于全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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