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9月30日电 昨日,省政府公布《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我省确定农村沼气、集中供热、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工程等十二项重点节能工程,到2010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06年的2.89吨标煤下降到2.21吨标煤。
全省设区城市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同步建立个人热费账户。除特殊情况外,室内空调出口温度夏天不得低于26℃,冬天不得高于20℃。强制淘汰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2007年下半年强制淘汰两万辆,2008—2010年逐步淘汰所有老旧汽车。加强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清洁燃料。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梁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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