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半年经济工作建议
从上半年全国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全局来看,东北地区显现出实体经济基础坚实、抗风险能力较强、回旋余地较大的优势。因此,下半年,在中央继续保持宏观调控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东北老工业基地更需着眼于长远,解决产能过剩、创新能力不强、结构升级缓慢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加快推进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区域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设立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以及利用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继续加大对东北的支持。加快设立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继续组织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研究出台有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采用先进技术,占领产业制高点。
(二)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取消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处置最低回收率限制。大力推进鞍本钢实质性联合重组。做大做强装备制造、钢铁、石化、汽车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潜力型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抓紧研究制定加快东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东北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推进粮食运输、仓储能力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拓展新的期货品种上市;研究制定东北地区物流业、旅游业专项发展规划;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业加快发展。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突出民生问题。近期要重点推进一批能源、交通、水利项目建设。成立东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东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东北地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加大对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蒙东地区高速公路和 “村村通”公路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电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和林区的电网改造力度。加大对东北高寒地区热电联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东北地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支持东北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大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和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农村危房、危旧校舍改造力度。
(四)继续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东北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试点政策。加快粮食、商贸、建筑、森工、文化等领域国企改革。尽快确定东北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着力解决风电等分散电源上网问题,率先在东北电网开展智能电网建设试点;支持松花江流域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试点等。全面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组织实施好《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抓紧编制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规划,推动中俄地区合作有关协议签约,研究设立中俄地方合作发展基金,编制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规划;抓紧建设好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在东北地区开展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等。
(五)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发展规划。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并由政府集中部分准备金用于解决环境治理问题。尽快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做好规划任务落实、督促检查检查工作。进一步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税收政策。加快推进东北三省与蒙东地区的产业对接和合理分工。建立东北地区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合作机制,研究协调跨省区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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