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不断增加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债项目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投入。从2000年至2009年9月,中央财政向西部地区下达中央建设投资累计5507亿元,占已下达投资总额的31.6%,主要用于农、林、水利项目、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社会事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公检法司设施建设等,并适当提高对西部地区项目补助比例。
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贴息资金从2001年的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5亿元(含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有力地支持了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继续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拉开差距;重点支持为自主创新服务、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公路、铁路、机场和邮政设施的投入,积极支持西部地区交通邮政事业发展。
四、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村稳定繁荣
中央财政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亿公斤。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区,提高农业效益。2000-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32.29亿元。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动物防疫工作及其他农业补助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向西部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地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并不断提高补助标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加大西部地区扶贫开发力度,扶贫资金向贫困地区相对集中、贫困人口较多的西部地区倾斜。2000-2009年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的扶贫资金累计787亿元,占该项资金总额的62.9%。通过扶贫开发,大大改善了西部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边疆巩固。
同时,支持西部地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西部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建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有力改善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
五、支持教育发展,推动了西部地区教育水平提高
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支持西部地区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和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促进了西部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率先在西部地区建立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将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央财政充分考虑西部地区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承担了大部分资金支出。2006-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493亿元。
制定《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补助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2007-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补助资金69亿元,占该项资金总额的47.9%。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2009年起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和国家级示范性院校建设等方面,并给予西部地区适当倾斜。
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从2007年起,国家将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了资助政策体系,对西部地区不分生源,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2007-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中职国家助学金9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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