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圈地屯地现象日趋严重,以及相关部门公布下半年北京将迎来土地高峰的情况下,近日,本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四项措施,旨在严打圈地屯地,加快土地供应。
供应+打击
本报之前刊登文章,罗列了房价上涨七宗罪,其中有一条就是土地供应不足,而正是由于这一点,才引得众多开发商圈地屯地。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末,万科地产已获取的规划中项目面积合计约1851万平方米;保利地产土地储备1000多万平方米;另有媒体报道,去年我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囤地”就高达381万平方米,比上一年增长30.8%。
从数据看,开发商囤地现象日益严重,一方面为了自身的发展准备充足的土地,另一方面制造土体供应紧张,哄抬房价。
据悉,下半年北京土地将大规模增加供应量,达到1147万平方米。可是真正能被开发商在拿地后很快破土动工的能有多少?面对开发商的疯狂圈地囤地,如果他们拿地以后继续囤积,就算市场土地供应再多,效果也是有限的。
所以,要解决土地供应问题,一方面是要增加供应量,另一方面是要打击开发商圈地囤地,二者缺一不可。
严打囤地
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得到的消息,近日,本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四项措施,从措施内容来看,可以有效地打击圈地囤地现象,加快土地供应。
其中第一条“建立拟入市地块推进情况红、黄牌制度。”对规划意见书已过期和审定地价已过期的项目用地,以及对规划意见书和地价将要到期的项目用地,将采取包括撤销其直接入市资格、撤销已审定的地价成果、限期上市交易在内的严厉措施。
而第二条规定,“直接入市交易项目用地必须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可以保证土地在交付后开发商可以马上进行施工,防止其以整理土地为理由拖延开工期限。
其余两条分别为“按月向各区县政府、区县分局及分中心通报土地供应情况。”“项目落实到责任人,并按月上报项目进度及完成情况。”
决心已下
从规定内容来看,今后开发商不能在拿地以后长期囤地而不进行开发,也不可以以土地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而延期开发。此外,对于土地囤积时间过长的开发商,他们就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这些土地进行消化,否则就要面临相应处罚,甚至被无偿收回土地。
其实要打击开发商屯地,只要下决心并不难。最近有媒体报道,广州近期将收回37宗约84万平方米闲置用地,并陆续向市场推出一批烂尾地、闲置地,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平抑房价。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而近日,无论是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部委,还是北京市的相关部门,都发出了严查圈地囤地的信号,看来是决心已下。
相关法律链接
《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七条:土地闲置不满2年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限期动工开发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在规定限期内动工开发建设,并向社会公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或者可以证收土地闲置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
《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八条: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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