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两年来,我区扶贫开发主要是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这种方式就是在深入调查、组织发动群众制定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整合各项资金和各种资源,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组织群众参与,分期分批推进贫困村规划扶贫实施,全面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干部群众培训、生态恢复和保护等各项建设,对贫困村进行综合治理,使贫困村经济社会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贫困面貌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明显的改变。今天本版推出一组各地在整村推进的经验和做法,各具特色,给人启迪,也催人奋进。
根据县(市、区)自检及市、自治区抽查结果,全区首批1731个村全部通过验收,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
两年多来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效果:2005、2006年首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长水平。解决14万人的温饱问题,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36万人,贫困问题明显缓解。据了解,我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做法主要有——
确定目标,发动群众参与制定整村推进规划。
自治区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要求,结合广西贫困村实际,确定了整村推进的五大类十六项量化目标。各地对照自治区确定的目标,组织有定点帮扶干部参加的工作组逐村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广泛发动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出整村推进的具体项目,编制整村推进项目规划。规划确定后,在村委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整村推进规划的制定为每个村的整村推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还围绕贫困村规划制定了支持性的外围项目规划。
抓住重点,突出解决制约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的关键环节。
各地在全面推进整村推进规划实施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制约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的“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抓好通村道路、饮水工程、农田水利、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抓好扶贫产业开发。根据实施扶贫产业规划的需要,全区认定了110家扶贫龙头企业(其中9家是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农业银行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并做好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产业开发项目衔接、与贫困农户的对接。在此基础上,认真搞好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服务,对其举办的直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原料基地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种苗培育、技术培训、扶贫贷款等优先给予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与扶贫产业开发的贫困群众给予种苗补贴,围绕扶贫产业开发开展到户贴息贷款业务和实用技术培训。三是突出抓好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全区共认定了65家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基地,通过委托培训方式,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与培训的贫困劳力特别是首批村的富余劳动力给予扶持。
强化责任,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
各市、县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层层签订了整村推进的责任状,将整村推进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乡镇、到个人,同时,还明确了部门及定点帮扶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县、乡及部门、定点帮扶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任务、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由于责任明确,督促检查到位,考评奖惩到位,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整村推进工作。
整合资金,加大整村推进的投入。
各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资金,加大整村推进的投入。据统计,首批村实施整村推进期间,共投入资金21.63亿元(不含群众自筹),平均每村投入12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88719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3248万元,市、县、乡财政投入11730万元,部门行业扶贫投入41101万元,定点帮扶单位投入25596万元,其他社会扶贫投入15908万元。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占总投入的56.4%,市、县、乡财政投入占5.4%,部门行业扶贫、定点帮扶单位及其他社会扶贫投入占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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