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建立收入分配约束机制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收入分配的讨论颇为热烈,讨论使人们对一些具体问题更加清晰了,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氛围。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讨论中也出现了一些偏颇认识,有待分析。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的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世界上用来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尼系数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为0.18,1981年为0.29(此前被国际上认为这是世界上分配最公平的国家),2001年为0.459。2005年,居民个人年收入和人均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达到0.529和0.561。基尼系数的国际警戒线是0.35—0.4。有些人据此认为,我国已是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对待这一问题,我的看法是:第一,十分关注;第二,不要惊慌。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尼系数逐步增加,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社会进步的表现,表明随着市场化的改革和竞争的形成,养懒汉和制约经济发展的“大锅饭”平均主义被打破了;其次,我们也要看到,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度拉大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并非听之任之,而是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三,对国际上提出的基尼系数,我们不要轻视它,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但也大可不必顶礼膜拜和迷信它,对任何“国际理论和警戒线”,我们应当理性吸收,根据中国的国情具体分析和运用。这里还用得是我的一句话:“做中国猫,抓中国鼠”。
有必要把“仇富”的对象搞清楚
“仇富”思想古已有之,只要有贫富差距,必然会有“仇富”思想。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现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了,甚至在某些方面过度拉大了。在这样情况下,产生“仇富”思想很自然,没有一点“仇富”思想才不正常呢。但对“仇富”思想要具体分析。一种是平均主义思想太严重的人,一看见别人吃、住、穿、行比自己好,就气不打一处来,生出“红眼病”来,巴不得别人火烧房子、遭车祸、生大病、倒大霉,这种见富就仇的思想是一种不健康的病态心理;另一种是当社会整体上确实非正常地过度拉大了,当少数人巨富,而多数人较穷,或者出于对穷人的同情,或者出于渴求公平的心理反应,这是正常的。其实,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可不必把人们的“仇富”心理看得太绝对、太普遍了。比如,正常投资、经营包括炒股发财的人,许多口碑好威望高的影视、演艺界、体育界明星,因科技发明创造得到国家大奖,或者因专利而发财者,我从来没有听到别人骂过、仇过、恨过。美国的比尔·盖茨、中国香港的李嘉诚,是世界级巨富,有谁骂他们、仇恨他们呢?
因此,对于“仇富”现象,我觉得有必要把“仇富”的对象搞清楚。我感觉,人们所“仇”的,一是“权贵资本”,包括利用公权利搞腐败的贪官和老板;二是那些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黑心商人;三是利用企业改制鲸吞国有资产的人;四是偷税漏税非法所得者;五是不顾工人死活、克扣拖欠工人工资黑心老板;六是因行业垄断而收入过高者,等等。对这些富人的仇恨不仅是正常的、健康的,而且是推进社会进步、深化改革的动力。我们政府应该对这些人严厉制裁,以平民愤。
要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但不要搞“民粹主义”
处理好收入分配关系,协调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实现贫富和谐,关键是要解决好社会弱势阶层的过低收入和贫困状况。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任务,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应当高度关注社会弱势阶层。同情社会弱势阶层,为社会弱势阶层鼓与呼,是社会公众一般的心理趋向,也是中华民族自古具有人文关怀优良传统的表现。但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要谨防“民粹主义”倾向。
民粹主义(Populism,也可译为平民主义)是在19世纪俄国出现的一种影响较大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其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运动和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极端强调平民的利益、意见、公决、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观等。这里在分析收入分配关系中借用“民粹主义”的概念,是指反对收入分配差距、绝对“妖魔化”富人、否定市场竞争、崇尚平均主义等逆市场机制的思潮。
实现贫富和谐的目标必须把握好两点:一是收入分配的公正原则,这客观上要求个人收入的增长,首先来自生产和市场领域符合效率原则初次分配;其次是收入分配的机会均等原则,而机会均等原则首先是市场竞争机会的均等。只有牢牢把握这两个原则,才能确保财富持续充分涌流的源泉永不衰竭。如果国家政策过度向社会弱势阶层倾斜,让“怀弱”成为“民粹主义”,让全体人民都完全“平等”起来,必然会影响经济效率,减少财富增长,最终不利于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
关注公平不能向效率开刀
我认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注社会公平,只有公平了才能实现贫富和谐。但是,关注公平,实现贫富和谐,绝不能向效率开刀。近些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确实拉大了。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10%的人口占有45%以上的财富。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关于收入差距过大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不少人包括一些经济学家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提出了质疑,好像收入差距拉大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效率讲多了,公平讲少了”造成的,或者直接是“效率优先”造成的。如果是这样,就得降低效率了。但我们试想一下:我国的效率是否真的很高了?是不是效率讲多了?决不是。因为迄今为止,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和资金产出率还远低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而单位GDP增长的资源消耗率则大大高于美国、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正因为如此,我们提出了科学发展观。
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性难题。我们不能一般地反对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效率的重要杠杆。而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不是要消灭收入差距,而是要调节收入水平过分悬殊,取缔非法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抑制社会矛盾。但一个社会首先必须保持一定的竞争性差距,以便刺激效率,促进发展。否则,实现平等和贫富和谐必定会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此外,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并非像有的媒体和有些人炒作的那样严重,似乎社会即将崩溃,似乎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般。正确的基本估计应该是: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收入差距,在总体上是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它与过去旧体制下普遍贫穷低效的平均主义相比,是一种社会进步;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严重问题,但绝不是全局的、甚至是“对抗性”的矛盾。(作者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辑;李二保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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