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公民记者”有模样
2009年年末,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拆迁自焚悲剧,让“公民报道者”和“公民媒体”进入人们的视野。
面对强拆队伍,成都公民唐福珍站在自家4层小楼屋顶上,往身上浇汽油,然后举火自焚。最先爆料此事的是一家知名度并不高的网站——新湘报,作者李根是一名“公民报道者”。
李根曾是某都市媒体记者,现在是自由撰稿人。11月26日,李根得到消息,成都公民唐福珍因抵制金牛区“暴力拆迁”而自焚,便立即在其博客上披露此事。随后,网络媒体新湘报转载了这篇文章,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第二天,成都官方回应,发布新闻稿《成都金牛区依法拆除私营企业主胡昌明违法建设》,称唐福珍是“暴力抗法者”,违法建筑阻碍市政民生工程,漫天要价拒不拆除,当地城管执法局“依法拆违遭遇聚众暴力阻挠,当事人情绪失控走极端”,并声称要“依法查处暴力抗法人员”。
这篇回应激起网民的愤怒,跟帖过5000条的新闻、访问数过10万的BBS帖文比比皆是。几天内,天涯社区BBS帖文791篇,加上博客和问答,多达33400篇。
这起事件经网络曝出,发布者是网络媒体,撰写者是“公民报道者”,提供视频的则是当地一位不知名的目击者。可以说,这件事完全是从草根的网络发起、发酵,并在网友的强烈关注下不断升级为热点的。
正当大家对此事议论纷纷时,传来唐福珍不治身亡的消息。11月30日,李根又发表文章《为保家园的成都女主人唐福珍自焚不治身亡》。人们在震惊之余,纷纷谴责强拆者。
李根在其博客上发了多篇文章,质疑当地的“合法拆迁”和唐福珍的“暴力抗法”。
民意的沸腾得到有关专家回应。12月7日,沈岿、钱明星等5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学者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一周之后,他们接到国务院法制办的邀请,对该条例进行研讨。
事后,有人称李根是拯救广大拆迁户的功臣,而李根则认为自己“只是唐福珍案的持续观察者和主力推动者”。
新湘报是一家由几个热爱新闻的人凑钱成立的民间新闻网站,成立于2004年。2008年审计署长沙办违规建别墅就是由其首先报道。今年,武冈副市长之死、内蒙古贫困县(旗)检察长开百万豪车、成都拆迁自焚案等有影响力的事件都是最早由“新湘报”曝出,它被称为“网络揭黑先锋”。
新湘报总编辑江单自嘲说,他们是“成本最低的媒体”,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由全国各大媒体的深度调查记者义务供稿。“以前我们根本不懂网站制作,不懂SEO(让搜索引擎收录的技术),现在在实践中慢慢学会了。我们也不懂品牌推广,但后来我们的报道影响越来越大,社会也越来越认识了‘新湘报’”。
在天涯社区推出的“2009年天涯势力之最喜欢的记者评选”中,截至12月29日23时,李根这样一个“公民记者”以30242票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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