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2009年第15号“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整改和处理力度,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有关部门完善财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预防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并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务院十分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温家宝总理7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公告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12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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