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并分别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7月2日中国新闻网)——这条正面新闻,却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
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
工资状况满意度为何下降?
从各大门户网站的留言看,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对这条新闻嗤之以鼻,讥之为“真实的谎言”者有之,认为“不涨反降”者有之,质疑“是不是又在放卫星”者亦有之。
如果说,网友的发言尚不具有统计意义的话,那么上个月《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杂志就职工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所进行的一项调查,就应该能够说明问题了。调查结果显示: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人达96.5%。
我倒不认为这条新闻是“真实的谎言”,但为什么民众不买账呢?原因就在于“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大多数普通职工实际收入的增长,如果这些“增长”分配得很不公平的话,反而有可能意味着他们相对收入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感到不满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增长”的工资流向何方?
如果数据显示是“增长”,而大多数人又没有感受到“增长”,那么这些“增长”都流向哪里去了呢?我认为主要流向了两个方向:
一是流向垄断行业。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显然,这些行业是工资增长的“蓄水池”,吸收了大部分“增长”。
二是流向了管理层。不同的研究机构用不同的方式所进行的调查都表明,目前有些行业管理层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达15倍,高的甚至达到了30多倍。因此即便是在垄断行业,普通职工也没有从这些“增长”分得多少份额。以北京网通、北京电信为例,有媒体曾披露,一线装机职工的月工资都在七八百元左右,与2006年7月实行的北京最低工资640元相差无几。
至于私营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长期徘徊不前,就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了。不少私营企业主甚至径直将当地的最低工资规定为职工最高工资,使得他们的收入大大低于当地的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福利经济学认为,增加同样数量的金钱,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的边际效用是不一样的:收入越低的人,会感到自己的福利增加的越多,收入越高的人,会感到自己的福利增加的越少。因此,在财富总额既定的情况下,使低收入的人群增加收入,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总福利。
社会总福利的不断增加才意味着我们在不断地接近和谐社会——从这个角度来看,笼统的“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对社会和谐没有太大意义。(郭松民)
为何对“平均工资涨幅”心存犹疑
据悉,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422元,到2006年达到2100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比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9.2%高2.8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中国新闻网消息7月2日)
政府在民生问题上的姿态和努力这些年是有目共睹的,对农民工工资的关注、对涨利润不涨工资困境的破解,的确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这个“平均工资涨幅”如同“人均住房拥有量”一样,似乎并不能说服大多数真实地拿着普通薪资的劳动大众。逻辑数据和民众感受之间的隔膜,隐含着一个最值得质疑的问题:究竟是哪部分人的工资领涨“大盘”?如果是普通劳动者,则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水平主要指标的数值具有普适性;反之,若是部分垄断集团职工、既得利益者支撑起了这个利好数据,反而容易遮蔽当下中国职工工资问题的真相。
今年3月,全球最大的工资信息调查研究机构HayGroup发表研究报告称:2007年,中国工资上涨幅度将位列全球第一,实际工资增长幅度将超过美国(2007年美国人工资收入预测为1.4%,而中国的涨幅将超过8%)。这则消息并没有让我们盲目乐观:起码,拿绝对工资额相当低的中国工资与美国工资比“涨幅”,多少有点掩耳盗铃的意思,我们还不至于被外国人的这个数据忽悠得失去理性。
我深信眼下这个“年均递增12%”的数据是真实和审慎的,但不能规避这样几个事实语境:一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全面工资改革后,大部分职工的工资有所增加,但仍然有“一部分职工”的工资增长缓慢,或者相对停留在当时的水平。二是中国社科院研究收入分配的专家顾严指出,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警戒线,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形势严峻。三是仅今年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总水平同比上涨3.4%,CPI增幅由此连续3个月触及或突破3%的加息“警戒线”。四是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宏观室主任王小广给出了这样的判断:房价涨幅被严重低估了一到两倍。由此可以判断,工资的上涨,并不完全代表生活水平的提升。
社会财富如同一个面包,如果一个人吃了大半个、一群人分得小半个,然后来谈“人均”,就没多大意义了。北京市统计局在解读2006年全市人均工资的时候,便佐证了这一点:证券业、银行业、法律服务、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
除了一些行业的平均工资远高于其他行业之外,同一行业内的工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比如,同是银行业,行长和高管的工资,高过普通职工数十倍。行长的百万年薪与基层支行员工的几万年薪,如何比?再比如,国企老总的薪金,要远远高于普通员工,“平均工资”却将两者的差距大大缩小。
要让“平均工资涨幅”真正兑现为落地的民生福祉,起码需要加上这样几个前提:根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中、提低、限高”的要求,大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加大劳动执法力度,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普通职工在工资博弈上的相关权益;对敏感高薪要“祛魅祛黑”,加大对垄断工资的规范力度,清理基于机会不均等下的潜规则收入;有效控制物价涨幅,对严重影响工资涨幅利好的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做好基础的保障工作。
前世界银行行长刘易斯·普雷斯顿认为:“单就发展理论本身而言,其实并无多大价值,除非将它们应用于实际,除非它收到了成果,除非它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有人说,很多事情,在中国就怕“平均”二字,一平均,有问题和没问题瞬间就可能华丽转身了。这话固然未必可信,但我们在欣慰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进步时,也该对所有民生数据保持一种善意的、建设性的警醒。(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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