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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创新。按照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的要求,推进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的政府预算体系。在进一步规范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认真做好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工作,加快建立和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科学完整、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责任制,全面强化和落实预算主管部门的编审、监管职责;进一步充实和扩大项目库管理,逐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制度的实施范围;将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部门财政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大公共服务购买力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部门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区县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推进市与区县电子采购管理,实现全市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一体化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在2010年认真做好市级政府部门预算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认真做好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部门预算主动公开工作(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进一步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主动公开范围从2010年的19项扩大到2011年的30项;在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等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市排污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用事业附加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安排及结余等情况。四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项目支出为重点,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加快构建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五)大力推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努力完成财政收入预算,积极化解收支矛盾,确保完成预算任务。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预测分析体系,加强财政收入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预测的科学性、预警性和有效性,努力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力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切实解决标准偏高、项目偏细、计费方式不够合理等方面的问题;规范统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逐步将本市尚未纳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各类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非税系统收缴管理范围。三是依法取消预算外资金。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努力实现财政预算管理全覆盖。四是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厉行节约的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深化公务卡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要以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若干重大财政政策法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重大财政支出项目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使用财政资金总量规模大、公共公益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薄弱的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性与专项性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市2011年的预算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市2011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