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意见稿

2010年09月26日10:3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划纲要 城乡教育 教育改革 人口计生委 科学发展观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教育理念 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校长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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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障经费投入

  63.加大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市级教育经费支出占市级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区县(自治县)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的比例。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各级政府本级财政超收收入、土地出让、城市建设配套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年初预算确定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用于教育。保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4%以上,全市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例达到20%以上。

  64.健全教育投入体制。坚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负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体制,普通高中教育实行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投入为辅的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高等教育实行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的体制,继续教育实行地方政府和单位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体制。鼓励和吸引国内外资金来渝投资办学。通过划拨或优惠出让土地、税收减免、金融扶持和政府奖励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教育。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设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

  65.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和生均支出基本标准。保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加大对师资保障、安全保障、教育科研经费的投入。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增加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投入。完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三峡库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国家和市级贫困区县(自治县)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规范学校举债行为,控制债务风险,建立公办学校债务偿还机制,逐步化解学校建设债务。

  66.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大额经费使用集体决策和报批备案制度。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项目经费分配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核定公办高等学校年度基建拨款基数。在高等学校试行总会计师制度,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各级财政教育投入增长考核制度、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收入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三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6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教师职业道德信誉记录制度并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重要手段。将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条件。引导教师克服学术浮躁,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风气。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或强迫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68.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倡导教育家办学,营造有利于教育家成长的办学环境,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院校积极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市、区县(自治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严格执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能力标准,支持职业院校从企事业单位选调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技能型人才担任教师。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重点高等学校、知名研究机构进修、访学。严格教育科研人员准入条件,鼓励教育科研人员探索创新。加强中小学校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等人员配备。

  69.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等相关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保证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高定工资,享受艰苦边远津贴补贴。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到“两翼”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设立农村教师奖励基金,对长期在农村从教、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70.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责。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探索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和再认证制度。探索建立中小学及幼儿教育公办教师“县管校用”机制,落实教师聘任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建立不适合教师岗位人员的转岗、退出机制完善教师职务制度,建立统一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高等学校教师在评定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从事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本科生导师工作经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向农村学校倾斜,结合学校区位、科目、班级数等综合因素核定农村教师编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及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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