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号提案:城乡社保一体化需完善基金管理

2011年03月04日09: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城乡居民 奖励扶助 十二五 一体化发展 城乡差距 基金管理 管理绩效 保制度 新农 加快推进

——《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的解读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社会保障是调节收入再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有效政策手段,可以发挥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积极作用。因此,“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仅是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目标,也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确立,城乡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社会保险覆盖人群迅速增长。“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镇化加速,人口老龄化等都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但由于历史惯性的影响,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按照城乡居民身份区分参保对象,这种以身份为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利于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城乡差距较大,社会保障在城镇的覆盖面远远高于农村,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许多“制度空白”。

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需要高度重视解决影响和制约新农保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新农保制度是实现社会化养老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面,必须高度重视新农保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问题,切实破解新农保制度运行面临的突出难题。一是切实解决新农保制度中市、区、乡镇三级财政的责任分担问题,二是切实解决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问题,如与老农保制度衔接,与农民工养老保险衔接,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衔接等。三是切实解决农民缴费意愿难题。

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需要立足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制度构建要求,完善和重构现行基层社保机构。长期以来,社会保障改革重政策、轻管理的问题比较明显。基层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再造,是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就新农保而言,农村人口众多、居住分散、流动性大,新农保与其他制度相交织的条件下,其管理难度更不应低估。新农保制度的管理绩效,关系到新农保制度的成败。要尽快建立起区农保经办机构——乡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村级新农保协管(代办)员的管理构架。同时,加强社保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纵向分权、相互监督制约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解决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不够规范,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不够健全,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财政、监察、审计等外部监督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透明度,确保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社保对象的切身利益。

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还需要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确保基金有稳定的支付能力。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积极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综上,“十二五”期间,建设有中国特色、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机制和体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利,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平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将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提供和谐、稳定的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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