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干部考核结果
竹立家说,干部选拔出来后,还需严格的考评制度才能使其真正负责。
不久前,中办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央组织部还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受访的权威专家表示,未来三年内省市县将全面实施前述考核办法,到2015年力求初步建立符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应积极“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汪玉凯说,以往的经验表明,老百姓参与得越少,越不公开,越容易暗箱操纵,最后出现的问题就越多。
根据中央精神,要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目前应合理界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据了解,主管部门未来三年内将抓紧制定有关办法并进行试点,逐步做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竹立家认为,此政策是一个比较大的创新。
此外,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也是热度颇高的一个改革方向。汪玉凯认为,鉴于既有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仅向组织申报而不向社会公开,以致流于形式,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不要局限在“报告”上,而要公示。
竹立家也认为,此制度的关键是要逐步地使廉政报告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据悉,此项制度建设,包括向组织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本人涉及当地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及其他方面廉政情况等,将在2012年前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文/记者汤耀国实习生王楠楠黄一苇 《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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