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干部制度建设与改革处于活跃期,民主用人、不拘一格用人、高标准用人的制度在不断建立中
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基层探索趋于活跃,干部对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的用人规则认可度较高,“党管干部”的实践形式更加丰富,用人进入新境界。
制度选人成共识
十六大以来,干部制度建设与改革处于活跃期,“制度选人用人”形成共识,“党管干部”的方式、内涵发生积极变化。
江苏、吉林等地组织系统曾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关问题在干部中作调查,85%的人认为“公平的用人环境最重要”,80%的人认为“管程序比管人头”更重要,90%的人认为“干部制度改革应该更快一些”,95%的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持有信心。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基层调查时,接受采访的干部中不少人对近几年来的干部制度建设表示满意,认为“制度选人用人”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几年来干部制度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中央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先后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性文件。特别结合地方集中换届,又连续出台了干部任期制、交流、回避、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多个法规文件,初步形成了“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和十多个法规文件”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
二是基层制度建设也十分活跃。北京市建立后备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河北省制定出台《调整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浙江省制定了《关于试行市、县(市、区)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制定《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湖北省襄樊市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深圳市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江苏等省围绕“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改革,出台了多个配套办法和措施;上海市采取先试点后出制度的办法,形成一批相对成熟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从基层实践看,“党管干部”更多体现在管制度、管程序、管监督上。
干部选拔走向民主化
围绕科学化、民主化目标,基层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上的探索与创新增多,干部工作的公信度稳步提升。
干部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是十六大以来基层干部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各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扩大民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扩大推荐提名环节的民主,江苏省在乡镇党委换届中,所有候选人都实行公开推荐;二是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四川省在民主测评中设计了涵盖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11项指标,增强了测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扩大讨论决定环节的民主,江西等地实行党委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正职人选,普遍推行任前公示制度,增强了任用决策环节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更加民主、公开,三年多来,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人,江苏、甘肃等地还把公开选拔运用到选拔省管后备干部工作中。
综合各地干部制度改革情况看,在工作取向上注重扩大民主,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上注重体现公开、公正、客观、科学,注重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在干部的选拔使用上注重创造一个好的用人机制,让能干事、愿干事的干部尽快成长起来。
同时,各地抓住“扩大民主”这个主线不动摇,丰富完善“民意调查”等手段,变民主选拔的过程为提高干部民主意识的过程。
自基层党委换届以来,民意调查一直是干部们热议的话题。《瞭望》新闻周刊调查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实践中丰富了民意调查的形式,保证民意调查不失真。北京市通州区在换届中启动“社会之声”调查,由区纪检、监察等部门并吸纳零点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分职能部门和服务部门两大类,在全社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口碑”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群众对于家庭收入、道路交通、孩子入学、就医、环保、社会治安等21个民生指标的满意情况。同时,通州区还开展“干部之声”“监督之声”“代表之声”“领导之声”调查,给领导干部画“民意像”。
群众民主推荐也被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环节加以运用。河南郑州市探索实行群众推荐票、素能测评票和差额表决票“三票制”选拔任用干部,其中规定群众推荐票不到一定比例,自然被淘汰。
江苏、吉林等地组织部干部认为,当前要切实研究干部选拔领域内的民主实现形式,根据不同层次干部,设计不同的民意调查、民意测评形式。上级党委要指导基层的民主化进程,把扩大民主工作始终纳入党的法规文件框架内,保持正确的方向。另外,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办法,解决群众对干部执政行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外,各地适应社会变化新形势,构建更加开放的干部组织工作系统,把组织意图、个人意愿、群众意见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干部工作的社会合力。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随着干部制度改革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方向推进,组织工作的开放度也越来越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地组织部门通过机制创新,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二是组织干部工作由原来的简单盯住干部向制定程序、监督程序落实上转变;三是各地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围绕大局、围绕中心选配干部的能力不断提高。
江苏、四川等省组织系统构建民主开放新机制,由过去注重方式方法的改革向形成系统的配套的改革转变,主动跳出长期以来封闭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疏通与社会互动共振的渠道,建立民主开放的决策咨询机制,建立组织工作社会评价监督机制,保证了组织工作与党员群众的联系。
一些党建专家认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然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活跃期,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规政策把基层的探索热情引导好、保护好,使得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制度改革既生动活泼,又能保持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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