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负责人介绍各部门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举措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进出口食品安全方面介绍了质检总局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情况。
一、进出口食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中,用专门的章节规划未来五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对未来五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体系建设。规划将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做为最重要的内容,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建立和完善“一个模式,十项制度”的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即“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等十项管理制度的工作任务。
二是强调科学管理。在规划中,引入了风险分析、分类管理的理念。规划中,还特别强调准入程序必须科学、合理,并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明确提出了实施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农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科学的管理机制。
三是突出关键环节。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口岸查验的重点,在于对食品中农兽残、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标签标识的查验。规划提出通过采用电子监管等先进手段完善对出口食品从生产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四是重视保障措施。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里,我们要加强进出口食品检测中心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进出口食品检测能力,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
五是明确企业责任。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推行出口食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构建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实施进出口食品红黑企业名单制度,突出强调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二、中国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整体的食品安全水平,包括标准水平和食品生产的工业化水平还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但中国又一个食品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她以质优、味美、价廉的食品满足了国内外众多的消费者对美食的追求。为了保证出口食品安全,中国政府对出口食品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措施。一是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获准备案才可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原料;二是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卫生注册制度,只有注册企业才可生产出口食品;三是在生产过程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食品的生产过程实行监控;四是出口的食品要求加贴符合要求的标签或标识,以便于进行质量追溯和召回;五食品出口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还要逐批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如果进口国及地区有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还要为每一批食品出具官方证书。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的从种养殖基地到出口全过程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出口食品安全。近年来,欧、美、日、韩、东南亚及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数十个代表团对中国出口食品管理体系进行了考察,都对中国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及中国政府的管理表示满意。
据质检部门统计,2004年至2006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食品分别为89459、81754和94442批次,被美国FDA扣留的食品分别为925、845和756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9.0%、99.0%和99.2%。同期,出口到日本的食品分别为324245、279156、275446批,被日本厚生劳动省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分别为492、395和459批,合格率分别为99 .9% 、99.9%和99.8%;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分别为96988、87464、91322批,被欧盟成员国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批次分别为151、71和98批,合格率分别为99.8%、99.9%和99.9%。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品主要来自内地。据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年发表的二期食物安全报告,香港特区政府今年两次大规模食品抽样检测表明,香港地区食品整体合格率分别为99.2%和99.6%
从国内外统计数字可见,中国出口食品的合格率都基本保持在99%以上。
三、近期采取的措施
中国质检部门认真对待出口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既有不法企业非法出口造成的,也有因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生产企业不了解进口国的要求、检验检疫机构查验不严、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等原因。针对近期出现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原有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最近又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对出口食品的口岸查验力度,提高查验比例。一旦发现货证不符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一律不得出口,并通过总局网站向全系统发出预警,提高对该生产企业、报检人、代理人所报检的所有食品的查验比例。这些信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均可看到。二是对牙膏等非法定检验商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三是要求从2007年9月1日起,所有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上均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四是对进口国通报的不合格信息,迅速组织核查,及时分析、处理,及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五是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出口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列入黑名单在网上公布,严厉打击非法出口行为。
通过这些措施,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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