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
近年来,从“多宝鱼”到“红心鸭蛋”等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发出“我们还能吃什么”的疑问,可以说是“谈食色变”,缺乏安全感。7月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做客中国网,与网友谈中国食品安全现状。详情进入中国访谈。
在谈到不合格食品退市机制时,卢艳刚说工商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市场管理的精神,建立了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制,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经营者主动退市。二是工商管理机关责令它强制退市。主动退市机制要求经营者对他在自行检查出来的有问题的食品,或者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由执法机关和工商管理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自查自纠。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来把食品收回,并且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食品选择合适的新闻媒体或者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告。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台予以公告,也可以在营业场所里进行公示,通知购货人来退货,并且把不合格的食品追回来销毁掉。
对不主动退市的经营者,工商部门责令他强制退市。比如我们要责令他停止销售,并且进行相关的处罚,如果涉及到其他监管环节的,比如生产加工环节,种植养殖环节,工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的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同时,工商部门对经营者主动退市的食品也要进行跟踪监管,防止经营者把不合格的或者有毒有害食品表面上退市,实际上改头换面之后进入市场再次危害消费者。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国工商管理机关已经对576万公斤的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市,有效地确保了食品市场的消费安全。(中国网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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