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昨日以书面形式发布了《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下称《节能减排方案》),明确了上海加快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着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落实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
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上海拟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扎实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从源头上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上海今年拟重点推进改造燃煤锅炉等工作,通过对3000台燃煤锅炉、炉窑进行节能改造,节约标准煤20万吨。“十一五”期间,力争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累计节能量达到900万吨标准煤。
而在工业、交通、建筑、商业等重点领域也明确了工作推进目标。交通领域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到2010年基本建成400公里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和300公里公交专用道,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的比重达到33%以上;建筑领域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环保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标准并加快达到65%的标准,同时“十一五”期间还要对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商业领域要制定上海市大型商业设施能耗标准体系,对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店分批进行节能诊断。
“十一五”期间,上海环保投入保持在相当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3%的水平。政府环保投入重点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使用、保护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支持政策,探索污染排放总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研究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措施。(任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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