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山西省环保局发布消息,为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激励各重点城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省政府将对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奖励100万元;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十名的,奖励200万元。
这项奖励从2007年开始,奖励内容主要以2006年的年度环保考核为依据,每年奖励一次。奖励资金主要由省财政专项列支。(记者 王冠兴 见习记者 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