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就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答记者问
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日前在安徽合肥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8年、全面部署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重点部署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近日,记者就社会广泛关注的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推进等相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记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怎样的意义和作用?
林蕙青: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当前形势下国家在教育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把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改善民生工作的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刘延东国务委员在2007至2008学年度的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上强调,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不会改变,扶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改变,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会改变。延东同志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在当前形势下保障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以百倍的信心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在教育领域,把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就是最大的民生。
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教育公平基本政策的具体体现。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期盼。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教育公益性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前,我国每年受资助的学生总人数接近1.8亿人,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可以说,目前的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安排,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一定要贯彻好、落实好这些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积极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狠抓落实,紧紧围绕落实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并且也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现行资助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今年国务院推出了新的重大举措,包括: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试点;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要完成这些任务,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抓紧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促进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