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协会等部门昨天公布《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规定在产能相对过剩的地区,限制新建炼油项目;在油品消费集中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布点建设炼油项目。
我国炼油企业数量多达数百家甚至上千家,产能总和位居世界前列。据这一文件,我国争取到2015年,形成若干个2000万吨/年的炼油生产基地,炼油企业平均规模达到500万吨以上。加快淘汰100万吨/年及以下的炼油装置,积极引导200万吨/年的炼油装置向生产特色产品转型、转向,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小炼油项目。
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德润介绍,制定这一文件是为了正确落实石化行业振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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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振兴规划加剧石化产能过剩
潘德润介绍,国家出台石化产业振兴规划之后,不少地区为落实振兴规划的要求,也纷纷制定了本地区石化产业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一旦全部建成,将形成严重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以甲醇为例,某自治区规划2011年甲醇产能(甲醇当量计算)达到1200万吨,某省规划了甲醇产能600万吨,这样的规模供应全球市场还有余。(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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