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产业结构上看,发展不平衡与落后并存 1952~1998年,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改善是比较明显的,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66∶16∶18变为1978年的37∶43∶20,1998年进一步变为25∶41∶34,基本符合产业结构变动的一般规律。
但从1998年的数据看,西部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及东部地区相比,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仍然偏高,而且市场化水平低,技术比较落后,广种薄收的传统生产方式仍比较普遍;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低于全国和东部地区近7个和8个百分点,而且主要是资源型与军工型的企业,对整体经济的拉动能力弱,轻工业落后尤其明显,对人民生活改善作用不足;第三产业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最接近,但这并不表明西部地区的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因为评价产业结构先进与否的标准除了产值指标,还应看其产业内部构成的现代化程度,西部的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传统的商品流通业与旅游业,信息、金融等新型第三产业发展则全面落后,而且由于改革滞后等原因,人员素质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从资本来源结构看,西部地区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由于技术和经营手段落后,许多企业需要财政支持才能维持生存;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既是市场经济发展不足的结果,又是进一步拉大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市场化水平差距的原因,这使得西部地区经济自生与发展能力欠缺。
3.从经济发展后劲上看,投资意愿与投资能力矛盾突出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在反映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内涵扩大再生产的更新改造投资方面力度不断加大,分别由1985年的218.94亿元和93.12亿元提高到1998年的2460.45亿元和871.13亿元,充分反映西部地区奋力追赶现代化的强烈愿望。但限于经济总量的不足,西部地区两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不升反降,更新改造投资下降尤其明显。
从投资结构上看,西部地区的更新改造投资占两类投资的比重由1985年的30%下降为1998年的26%;1998年,西部地区的更新改造投资占全国比重约比东中部地区低3个百分点,反映出西部地区技术进步能力弱化、长期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的特征。固定资产投资水平较低还使得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水利设施不足,交通路网单薄,电网建设滞后,电信服务普及率较低;生态环境恶化,荒漠化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产业结构调整能力不足,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第三产业发展落后。
4.从人民生活与社会发展水平看,发展不足与民生艰难共存(1)人均收入与消费方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西部地区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与城镇可支配收入水平全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情况在改革初期有一定改善但不明显,除在人均消费水平方面,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四个民族自治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这可能是由于国家执行民族政策的结果),城乡居民收入则几乎全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各地区均值与全国平均水平之比看,人均消费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有所接近,但农村则出现恶化之势。1998年与改革初期相比,除少数省份外,这三项指标均不同程度地恶化。在人均消费支出方面,宁夏恶化得最为明显,由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139.7%下降为68.9%;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新疆下降最大,由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99.8%下降到75.8%;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甘肃下降最多,由与全国相当下降到仅为全国均值的65%(见表1)。
为此,改革开放后大量研究分配收入差距的文献认为,东西部差距对基尼系数的提高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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