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样一种模式,为一些水务公司以亏损为由推高水价埋下了根源。
傅涛介绍,国内的特许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演变为产权改革,即引进来的民营或其他社会主体必须支付庞大的管网投资、维修等巨额资本性支出。而这些资本性支出恰恰是供水成本中比重最大的部分,占到供水成本的50%至60%。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副秘书长马勒思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计算,其管网投资至少要十几亿元,而按目前的水价,自来水公司一年的营业收入大约七八千万,其中毛利大概在3000万左右,如此计算自来水公司的毛利率接近50%是没有问题的。
但贷款十几亿,其一年的财务成本也接近4000万元,这样一算公司就会亏损。马勒思表示,“关键是毛利率计算方式并没有把财务成本和管网前期投资计算进去,而这块却是供水中最大的成本。”
国内水务行业民营龙头企业桑德集团一位管理人士表示,供水成本中很大一部分是投资再建造的成本,包括管网老化修缮和新建厂区和设施的资金等。这部分如果都由企业来承担,就很难保证供水这个公共性质产品的低价了,所以如果政府财政能解决这个问题,可能水价的上涨压力就没有那么大了。
成本核算
存在“灰色”地带
虽然专家基本都肯定了管网建设上的成本压力,但也同时认为这也成了企业涨价的一个“借口”。
按照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的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加上8%至10%的利润构成,基本确立了利润加成本及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
中信证券水务行业分析师指出,企业不愿公开成本的背后,主要是水务行业长期存在的灰色地带和成本核算不规范。“仅以管网折旧年限不同,企业就可以完全将企业的财务状况由盈利变为亏损。”
傅涛表示,尽管管网占水务资产的比例达50%,但按不同年限如5年、15年折旧,成本差异非常大。目前定价部门对于水务公司的财务报表该如何做,并没有统一规范,“企业可以通过折旧轻易提出几千万元,在财务上做成亏损,说是去做管网投资和维护了,但转身把这几千万投入房地产等行业。”
此外,“由于自来水厂属于地方,一些地方甚至将低水价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例如折旧年限、员工工资水平等都需要在《监审办法》中明确规范。
记者获得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修订稿)》里就详细列了以下费用不能计入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如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等。
“这个监审办法本来计划今年出台,征求意见已经好几轮了,但是现在遭到了很多传统水务公司的反对,他们拼命提意见。”傅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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