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9月22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22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2009年9月22日,美国纽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潘基文秘书长,
各位同事:
今天,各国领导人汇聚联合国,共商应对气候变化大计,这对推动国际社会有力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37年来,从斯德哥尔摩到里约热内卢,从京都到巴厘岛,我们为保护全球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共同努力,取得显著成就。这是世界各国不断加深认知、不断凝聚共识、不断应对挑战的历史进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已成为各方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主渠道,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成为各方加强合作的基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已成为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既受自然因素影响,也受人类活动影响,既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同各国发展阶段、生活方式、人口规模、资源禀赋以及国际产业分工等因素密切相关。归根到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应该也只能在发展过程中推进,应该也只能靠共同发展来解决。
应对气候变化,涉及全球共同利益,更关乎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利益和人民福祉。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阶段和基本需求。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少、人均排放低,目前受发展水平所限,缺少资金和技术,缺乏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手段,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承担着大量转移排放。当前,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仍是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国际社会应该重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国家、非洲国家的困难处境,倾听发展中国家声音,尊重发展中国家诉求,把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提高发展中国家发展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紧密结合起来。
各位同事!
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任务,事关人类生存环境和各国发展前途,需要各国进行不懈努力。当前,我们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该坚持以下几点。
第一,履行各自责任是核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凝聚了国际社会共识。坚持这一原则,对确保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在正确轨道上前行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该积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要求,积极落实“巴厘路线图”谈判。发达国家应该完成《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任务,继续承担中期大幅量化减排指标,并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努力适应气候变化,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第二,实现互利共赢是目标。气候变化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发达国家应尽的责任,也符合发达国家长远利益。我们应该树立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观念,努力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赢,实现各国利益和全人类利益共赢。
第三,促进共同发展是基础。发展中国家应该统筹协调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同时,不能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超越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实际能力的义务。从长期看,没有各国共同发展,特别是没有发展中国家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就没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
第四,确保资金技术是关键。发达国家应该担起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可预期的资金支持。这是对人类未来的共同投资。气候友好技术应该更好服务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应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互动机制,让发展中国家用得上气候友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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