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这部被民众寄予厚望的“经济宪法”,与初生时的轰轰烈烈相比,一周岁的生日过得却有些落寞。《反垄断法》出鞘一年以来,没有一起成功的、依据该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例,沦为“花瓶”的《反垄断法》,使之无人喝彩。
法案出鞘频频受挫
“我对《反垄断法》实施一年的效果不是非常满意。”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中国《反垄断法》起草小组顾问王晓晔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经济生活中的垄断现象是非常普遍和明显的。”
“比如说,今年4月20日,几大航空公司通过所谓的订票系统升级方式,导致机票价格普遍上涨,属于明显的通过协议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同行为。”王晓晔认为,对于这种非常明显的垄断行为,执法机关应该抓紧调查,迅速做出处理。而正是执法机关动作的迟缓,使百姓对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颇有微辞。
多次祭起反垄断大旗向微软、商业银行、电信等垄断行业垄断公司宣战的律师董正伟更是非常失望地表示:“《反垄断法》实施情况很不理想,执法程序不公开、程序规范性不够、执法周期过长等,甚至可以说系统的反垄断执法操作程序和司法审判程序还没有建立起来。截至目前,中国反垄断执法还没有一起非常经典的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行政垄断的执法案例。这是最近几年法律实施中情况最糟糕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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