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生态旅游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建设精品,序列发展
要坚持把实施精品建设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通过实施精品战略,把发展生态旅游的科学理念贯彻到发展中去,在市场上树立起生态旅游的真实形象和鲜明形象,促进和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我国有很多生态系统十分独特的地区,有许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也有很多列入国际生物圈计划的生态保护区,这些地区由于受生态保护的严格要求,其中的部分区域可以在经过批准以后,高水准规划、建设、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精品。同时,为适应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生态旅游发展,有关部门将联合制定国家生态旅游认证标准,按照国际上发展生态旅游的要求,对我国典型的生态旅游产品进行认证,以便普及生态旅游的先进理念,树立生态旅游的鲜明独特形象。
生态旅游精品建设的序列包括:
选择生态系统原生,生态价值极高,可开展小规模、低容量旅游活动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试验区。
选择生态资源密集、生态价值较高、可开展适度规模旅游活动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示范区。
选择生态资源集中、资源特色鲜明、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地区,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扶贫试验区。
选择生态资源较好,且通过有效保护和抚育,不断向好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推广区。
选择生态资源贫瘠,或因人为因素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或治理中正在向好)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教育区。
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景区等级评定、饭店星级评定等标准总,修订增加生态保护、绿色节能、环境影响等评价指标,提高旅游业整体的生态友好程度。
根据发展的进度和市场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制定标准,引导创建一批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和乡村。
组织形成若干具有较高吸引力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组合,积极推向国际和国内市场。
建设生态旅游精品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整体优化原则,即对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全面规划,追求整体的优化。
二是生态优先原则。即在生态质量与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包括与景观质量发生冲突的时候,以生态质量优先。
三是生境范围原则。生态种群都需要一个环境,需要相应的范围,为了保障相应的植物群落与动物种群持续繁育所需要的生境范围,以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与恢复能力,生态旅游区需要一定的物理空间,否则无法保护。
四是市场导向原则。即以生态旅游区的吸引力来形成对应的市场环境与层次,以市场导向为基础来规划建设项目。全国的生态旅游区建设起来不能是一个模式,实施起来不能只遵循一个规范,发展起来也不能争夺同一个市场。各个区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同时要有自己特定的市场,这样才能在经济方面可持续。
五是容量控制原则。即就是接待容量不超过生态承载力,不能危及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
(二)协调行动,共同推进
生态旅游是一种新的旅游业态,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需要不断探索、提高和创新。因此,生态旅游应当成为学习型产业和创新型产业,发展生态旅游需要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及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发挥好旅游企业、科学机构、新闻媒体、中介组织及旅游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关心和参与生态旅游发展。
各级旅游、环保、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取长补短,主动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宣传,不断提升我国生态旅游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市场推广和客源组织工作,扩大我国生态旅游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的市场监管,确保生态旅游有序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的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态旅游的发展水平。要积极配合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的监督管理,做好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生态旅游规划审批,严格按规划要求安排和建设生态旅游项目,使生态旅游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发展、高效能管理,坚决杜绝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设施和项目
各级环保、建设部门发挥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优势,支持旅游行业包括发展生态旅游在内的各方面工作。各有关科研机构发挥专业特长和专家优势,加强生态旅游的科研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旅游发展。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积极宣传生态旅游,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各部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旅游专家咨询机制。对当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的制订以及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发展行动等,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专家咨询。发挥好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和引导设立生态旅游的非政府组织,支持和规范生态旅游志愿者的行为,培训和认证一批生态旅游“专家型”志愿者,夯实生态旅游发展的公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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