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上,江苏省有关方面表示,将对太湖地区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干部实行生态环境指标“一票否决制”,在2008年年底前,依法淘汰2150家小化工企业。到2010年,太湖流域地区全社会环保投入占GDP比重要提高到3%以上。省委书记李源潮在会上指出,要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整治太湖污染,铁腕治污,哪怕GDP下降15%。
入夏以来,中华大地的大面积、多流域水污染危机以猝不及防的态势逼到全社会眼前,近期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7月2日,江苏沭阳县发生20万人断水40个小时的自来水污染事件;7月8日,苏州市环城河内暴发大面积蓝藻,湖水呈翠绿色、黏稠状,并散发异味,导致河内不少鱼儿死亡……在惊心动魄的事实面前,李源潮书记下面的话并非言过其实:“要补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这一课,否则,江苏全面小康的成果就会被颠覆。”
活生生的环境现实,让我们更清晰、更进一步地看到区域经济、流域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在看到欧洲经济一体化给欧盟各国带来巨大进步的同时,愈来愈严重的水污染已经以反面的形式告诫我们:在中国,区域经济、流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必须提速!
没有环境保护,就不会有真正造福于社会的经济增长。因此,为实现区域和流域经济一体化,从环境保护入手,探索出一条区域和流域间通力合作、互相协作又彼此制约的一体化发展道路,将是一个现实而有挑战性的选择。长三角经济区作为中国人口最密集、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其走在全国前列、做全国示范和表率的条件已经成熟,时不我待。
毫无疑问,如果江苏省环境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太湖水质在预定时期内取得明显好转,受益的将远不止太湖沿岸居民和江苏一省,更有人口更密集的上海市,以及太湖沿岸的浙江省部分地区。但显然,在这一利益共享过程中,太湖治理成本由上游的江苏省承担了,上海、浙江怎么办?环境共保、经济共享的思路如何理清,机制如何建立?这不仅是江苏的责任,同时也是上海、浙江的责任。应该清晰地看到,江苏此番铁腕治污,靠的是行政力量。问题在于,若没有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保证,即使一定时期内治标,也很难保证长期治本。因此,将流域环保一体化作为长三角一体化的先锋,其实已到“破冰”之时。以下举措不妨一试:
其一,应该及时探索和建立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和流域经济补偿制度。二者必须作为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同时建立。如果上游排污给下游造成污染和损害,上游的政府和企业必须作出相应赔偿;与此相适应,如果上游水质好转,带来下游入水口水质相应提升,下游必须从用水企业和个人的排污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对上游关停污染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其二,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协作战略。在上游关闭落后、污染企业的同时,上下游之间应建立起更为紧密的经济协作关系,通过互惠互利的市场机制,帮助上游发展环保、高效的企业。
其三,不妨学习莱茵河的管理经验:在流域内建立跨省区、民间性质的河流保护委员会,由最下游的城市派出常任秘书长(因为一旦河流污染,最下游的城市受害也往往最重);委员会主席轮流由沿流域各省市的主要领导担任;在委员会中设立观察员机制,把自来水、矿泉水公司和食品制造企业等“水敏感企业”都组织进来,使之成为水质污染的“报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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