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环境法制
依法管理环境
马骧聪(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健全环境法制,依法管理环境。当前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件事:第一,抓紧修订环保法,明确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和对策,严格规范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公民的环境保护权利及义务,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为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有效的法律基础。
第二,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的环境管理体制。
第三,大力推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加强环境司法和执法。司法机关是国家强制力的主要体现,它们应更加重视环境案件的办理,对污染和破坏国家生态环境、侵害人民利益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决不纵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和个人。
第四,重视研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腐败问题,严厉打击官商勾结,不惜污染和破坏环境牟取暴利的行为。
殷瑞钰(中国工程院院士):
钢铁、有色、化工和建材工业是典型的流程制造业,是物质、能源、资金和技术密集的行业。目前,我国流程工业的发展和生产仍没有完全摆脱粗放型方式,很大程度上依靠资源和能源的高消耗来支撑。
为此,应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建立、完善和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总法、地方法和行业细则法规都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套。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企业二次能源发电上网的合理政策和价格体系;制定和完善炉渣、粉煤灰等用于建材行业的相关政策;引入和建立循环经济多元化投资和市场机制,发挥信贷政策作用,积极支持循环经济项目;树立全球资源利用观,积极利用国际资源,及时调整进出口政策。应加大对流程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共性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投入,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产业研究院所开展循环经济相关研究,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孵化基地,促进循环经济技术产业化。
王扬祖(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
我国自1994年治理淮河流域污染以来,提出了一系列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的指令性目标,这些目标对加快污染治理和做好环保工作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今天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尚未完成、环保欠账又较多的阶段,有的目标实现起来难度很大,有些目标虽然勉强达到,但很难巩固,事后又有反弹,有些目标完成要下大力气,花费的行政成本太高。
今后,环保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上,着力运用环保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努力争取更多的环境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这些事情做好了,污染物排放会逐步减少,环境质量也会一天天改善。
陈述彭(中国科学院院士):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案例仍时有发生。为加强科学监控、规划与管理,国家环保总局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设置若干分支派出机构,在环保总局的直接领导下,作为独立机构管理、规划特定区域的环境与生态保护工作,包括地区生态功能区划与规划的实施,城乡工业点源污染的监控与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区域环境的综合评估,污染排放监控网络建设,突发事件与应急系统建设等。建议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邀请专家深入论证,依据现行行政区划和有关部门流域分区方案,以及大气、水质污染监测台站统计数据,城市发展规划及自然保护区概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具体编制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