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网站昨日转发中国税务报的一篇文章提到,前8月,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四税”收入达到2069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1.94%。照此推算,今年1至8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将达到33400亿元左右。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流转税业务会议上,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指出,今年1月至8月,全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车购税“四税”收入(含海关代征)达到2069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1.94%。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宋兰说,流转税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完成全国税收收入任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
2007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累计完成249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615亿元,增长29%。(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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