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东盟秘书长素林,任期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止。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
【东盟总部】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
【东盟宪章】《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40多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它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地位和架构,同时赋予了东盟法人地位,对各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
2004年11月,东盟领导人签署《万象行动计划》,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2005年12月,东盟领导人签署《吉隆坡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名人小组”负责为宪章的制订提出建议。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确认了“名人小组”提出的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具体建议,同时签署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宪章文本。2007年7月,“高级别特别小组”向东盟外长会议提交宪章草案,同年11月20日,东盟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
【主要活动】随着经济实力和影响的不断加强,东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1994年7月成立东盟地区论坛,1999年9月成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其中,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分别与中日韩(10+1)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中国、俄罗斯、印度9个国家及欧盟形成对话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非东盟国家。
为了早日实现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促进东盟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基地,以吸引外资;消除成员国之间关税与非关税障碍,促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扩大成员国之间互惠贸易的范围,促进区域内贸易;建立内部市场。2009年8月15日,中国和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要谈判已经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
2007年11月20日,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这是东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也是一份指导性文件。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
2009年5月3日,东盟10国和中日韩(10+3)三国财长在巴厘岛会议上就规模为1200亿美元的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的主要要素达成共识,并决心在2009年年底启动这一被称作“亚洲货币基金”雏形的多边货币交换机制。这一合作行动,对维护亚洲地区经济金融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并将对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系产生积极影响。
【主要会议】东盟系列峰会包括东盟峰会、东盟与中日韩3个对话伙伴国“10+3”峰会以及各自的“10+1”峰会、东盟-印度峰会和东亚峰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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