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传导机制受阻
从更深的根源来看,历时久远的煤电拉锯正是“市场煤,计划电”的结果。近几年来,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步子较大,速度较快,市场化程度较高,作为主要用户的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除电力外其他行业都已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产品价格可以随行就市。只有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较慢,电力产品的市场化程度较低,电力价格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产品价格的高低不能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最近几年由于能源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虽然电力产品价格有所上调,但是涨价幅度不及煤炭的涨价幅度大,造成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而电力价格没有同比例上调,电力企业的利润不断下滑,亏损不断增加,企业经营困难。
对于煤电双方来说,一方面,煤炭行业因资源的稀缺性要求煤炭产品按照市场的供求情况定价,取消煤炭价格双轨制,适当提高煤炭的价格;另一方面,电力行业由于发电成本不断升高,销售价格受到国家控制,没有完全实现电力价格市场化,造成成本无法自身消化和向下游顺利传递。这样就出现了市场煤和计划电之说,产生了煤电双方很难解决的电煤价格之争。
由于重点煤炭合同主要在每年一度的全国煤炭订货会上签订,签订合同集中,涉及企业较多,范围较大,出现的矛盾也就多。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主要在订货会上确定,煤电价格之争就会比较明显地在订货会上暴露出来,甚至出现煤电双方因价格问题产生的激烈对峙,并很难在现有体制下顺利解决。
停滞的煤电联动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煤电之争的根源在并非利益主体的冲突,而是两种体制的抗衡。也就是说,中国煤电市场的“双轨制”,放开的煤炭价格,以及被严格控制的电价。当计划遇到市场,冲突就不可避免的爆发了。
煤炭市场在1993年放开后,由于担心完全放开无法保障电力供应。因此,国内的煤价长期存在着两套价格体系,一套是电煤价格,一套是其他行业用煤的市场价格。而在电煤方面,又存在着计划内电煤价格和计划外电煤价格两种。
面对手心手背都是肉的国有企业,决策部门也并非全无作为。早在1993年至2001年,国家计委就曾经尝试在对电煤价格实行指导价的同时,对电价实行“顺价”政策。即国家确定一个煤炭指导价,由企业执行,在煤炭价格上涨的情况下,电力价格相应提高,使电力企业消化部分因煤价提高而增加的成本。从计委的初衷来看,原本就是想建立一种煤炭、电力价格联动机制。
面对旷日持久的矛盾,2004年年底,发改委延续了“顺价”思路,出台一项名为“煤电联动”的政策。不过,这一政策在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
不过,煤电联动也没有挣脱短命的悲剧。在2005年和2006年执行过两次,2007年和2008年,尽管电煤价格大幅上涨,CPI月月高升,由于担心电价的上调会给CPI火上浇油,煤电联动再也没有动起来。
本报记者苏稻香胡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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