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出台。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国土资源工作将努力实现六大主要预期目标,即资源保护更加规范、资源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服务社会更加优质、依法行政更加严格、队伍素质更加提高。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70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在1014万公顷,保护率保持在85%以上,标准化农田达标率保持在60%以上。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乱采滥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资源整合取得显著进展,矿山布局趋于合理,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新增耕地2万公顷。充分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万公顷,为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搭建用地保障平台;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逐步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和产出能力,为建设现代农业搭建用地保障平台。进一步加强地质找矿工作,新发现重要金属矿产地10处以上,增加煤炭资源量20亿吨;加快矿业对外合作步伐,为能源、装备工业基地和石化、煤化基地建设搭建矿产资源保障平台;大力推进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三化”草原治理成果,指导和支持重点矿山塌陷区治理,地质公园功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生态省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以及旅游业发展搭建环境资源保障平台。
全面建立功能完善、监管严格的国土资源有形市场,对依法有偿出让的土地和矿产全部实行市场化配置。国土资源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估、修订和确认工作更加规范。国土资源收益要有较大增长,土地资产总收益突破150亿元,矿产资源收益达到20亿元,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持率、保障率、贡献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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