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文献表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 是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性障碍。要使农民工和城市职工平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必须逐渐放宽户口管理制度。当前,中国人口正在老龄化,“人口红利”将逐步减少甚至消失,低成本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这需要富有远见的制度创新,以解决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不充分的问题 。针对这些挑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政策和规划,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例如,政府必须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迁转;也可以实行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券制度 。
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比较复杂,既要考虑流入地政府的能力,又要照顾到不同类型农民工的基本需求。总的来说,农民工在流入地创造财富,成为流入地政府的纳税人,理应享受到当地居民已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流入地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正在探索把流动人口纳入其本地人口范围。例如,深圳常住人口830万,其中约180万持有深圳户口,其他则为流动人口,其中绝大部分为农民工。深圳已经把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供应纳入了其城镇职工的服务体系。2006年,深圳市制定了“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首次将劳务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劳务工培训小时数等有关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净福利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江苏常熟也在建立城乡统一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浙江义乌已将约800个村庄纳入300个城市社区,并从2003年开始统一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但这些措施均取决于城市的承受能力。苏州每年约增加50000名农民工子女。如果一所学校接受1000名儿童入学,每年就需要建50所学校。苏州有财力满足该需求,但担心很可能造成“盆地效应”。所以,中央政府需要制定统一的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推广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把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