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移民与扶贫
全年完成库区移民安置5.39万人,累计搬迁库区移民112.80万人。还建各类移民安置房屋178.0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397户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结构调整。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140个,资金65亿元。库区培训33085人,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662人,职业技能培训10331人,创业培训1001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091人。市外输出移民劳务工17439人。全年完成移民投资51.54亿元。
全年贫困人口[10]减少18.32万人。全年安排财政性扶贫资金7.23亿元,新建和改造乡村道路5100公里,异地扶贫搬迁6900户,退耕还林生态移民搬迁6857户。21万人解决了饮水困难。
十四、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耕地面积223.59万公顷,比上年净减少3150.17公顷。全年耕地面积开发增加2176.85公顷,复垦增加305.91公顷,整理增加4498.05公顷,其他增加1.15公顷;生态退耕减少132.5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10.95公顷,灾毁减少187.66公顷,建设占用减少5035.11公顷,其他减少4465.90公顷。
全年水资源总量564.5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8%。年平均降水量1171.93毫米,减少7.6%。年末6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3.18亿立方米,减少6.2%。整治病险水库918座。新造绿化林地10.66万公顷,增长10.3%,完成造林面积159.86公顷,增长10.3%,森林覆盖率34.0%。
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68种(含亚矿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5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2种,非金属矿产38种,水资源矿产2种。初步探明各类矿产地1002处,其中中小型规模以上的412处。探明各类矿产地中,金属矿产地440处,非金属矿产地562处,其中煤炭矿产地390处。
全年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297天,比上年增加8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63毫克/立方米、0.043毫克/立方米和0.106毫克/立方米。
全年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天数的比例分别为94.7%和5.3%。酸雨频率为78.0%,上升11.1个百分点。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982人,比上年下降12.4%。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39人,下降26.4%;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27人,下降1.3%;煤矿百万吨死亡6.82人,下降10.7%。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19人死亡,下降1.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7.6人,下降17.9%。
全市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60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90亿元。“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死亡19人,直接经济损失54.24亿元。
注:
[1]“314”总体部署是指2007年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为重庆工作“定向导航”,高瞻远瞩地作出了三大定位,确定了一大目标,交办了四大任务,构成重庆发展“314”总体部署。三大定位,即努力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一大目标,即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四大任务,即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步伐;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加强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五个重庆”是指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
[3]一小时经济圈是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双桥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和璧山县;渝东北翼是指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和巫溪县;渝东南翼是指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度量一组代表性消费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化的指标,反映一定时期(年、季、月)内城市、农村居民所购买的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它是衡量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最重要的指标。
[5]常住人口是指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
[6]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指城镇经济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所有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职工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各项工资性补贴(如电话、伙食、交通等补贴)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均工资由工资总额除以平均职工人数而得。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是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的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等按规定目前未列入其统计范围。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得到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城镇居民家庭或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全面反映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化的最主要指标。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7年开始调查统计,覆盖全市城镇居民,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范围只包括主城区;
[8]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按住户常住人口人均当年的纯收入。它反映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10]农村贫困人口。根据新修订的农村贫困标准统计的,与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我国在2007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绝对贫困标准,把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村人口定为绝对贫困人口。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低收入标准,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之间的为低收入人口,到2007年年底,低收入标准调整为1067元。2008年年底,我国上调扶贫标准,把绝对贫困标准与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取消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今年起开始实施的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是在2007年1067元低收入标准的基础上根据2008年度物价指数做出的最新调整。
[1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重庆统计年鉴2009》为准。其中,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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