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老年人按月领取生活费补贴。制定了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综合费率政策。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76.5万人,比上年增长9.2%,其中离退休人员129.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232.5万人,增长5.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99.1万人,增长4.3%。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74.9万人,增长6.9%。生育保险参保人员196.5万人,增长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6%,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
注:
1.2008年各项统计数据为快报数。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全部国有(含国有联营、国有独资)工业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天津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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