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新闻1+1》4月15日播出《国企赚钱分给谁?》,以下为节目实录: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三大企业利润过千亿,名列全球十大赚钱企业,闪亮业绩却一直未见上缴利润数额。国资委发布政策,结束国企13年不缴红利时代,但上缴比例最高却只有10%。现状之下,国企利润究竟流向何处?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究竟又该在利润上如何体现全民所有?《新闻1+1》为您解析。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里有一个常识,那就是谁投资谁受益。但是在我们国家的现阶段,有的时候常识还真不一定就是常识,更别提它是一个现实、一个事实,比如说在过去的十几年的时间里面,全体中国人投资的国有企业几乎没有给国家上交任何利润,更别提给我们这些人进行分红了,那么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怎么才能把它改变?稍候我们就会进行解析。今天我们请来的媒体观察员是王志安,首先我们还是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播放短片)
解说:
《谁来回答“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这是近日网上转载率很高的一篇文章,核心内容就是为什么三家大国企一年赚3000多亿,只上交国家200多亿。这三家大国企分别指的是中国工商银行2008年度税后利润1108亿元,乃全球最赚钱银行。中国石油2008年度净利润1144.31亿元,仍然保住了亚洲最赚钱企业称号。中国移动2008年盈利1127.93亿元,成为全球最赚钱电信公司。
事实上,国际利润从上缴到不缴再到上缴,经历了几次波折,早在1993年以前,国企是要向国家交利润的,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做出了明晰的划分,应该上缴国家的部分采取税的形式,并按照统一的税收征率剩余的部分全部归企业所有,即在一定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收取利润。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要从过去的国家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因此还本付息都要由企业来负担。另外,当时的国有企业还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因此国家才出台此规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1993年的这份文件也明确规定了“要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交的分配制度。”因此,暂停收缴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只是过渡措施,而后,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保体系的建立,国企的经营状况和社会负担与十几年前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国企分红却迟迟未动。
2006年2月,市行的一份关于国有企业的分红的报道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社会的关注,该报道指出,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改制收入属于公共收入,应当向国家分红,而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在相关场合表达了相同的看法,认为国有企业分红问题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认真加以考虑。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2007年9月15日新闻:
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味着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有权力要求国企向政府分红,而国有企业持续了1年的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将结束。
解说: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中央企业红利的上缴分三种类型: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三年内暂不上缴。应该说,无论是5%还是10%,相对于连年创新高的国企利润来说都是个比较低的起点,那么未来国企上缴红利的比重是否会逐步加大,最终能否实现出资多少比例,分享多少比例,红利还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如何逐步增加对社会的回报,这都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主持人:
我们先说国资的投资主体是谁,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全中国的公民都是它的投资人。
王志安:
对,没错,是的,我们的国有企业其实“国有”二字就清晰地说出来了这个国有企业的性质,实际上是我们国家从全体纳税人手中收上来钱,委托给政府进行投资,成立的企业就是国有企业。从道理上来讲,国有企业的投资收益显然是应该归全体国民的,它获得的投资收益首先它应该把投资收益上缴给权力所有人,因为我们是通过一个委托机制委托给了政府,政府中间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来管理这笔钱,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所有的国有企业的盈利应该首先上交给国家的财政部,当然如果一个企业的正常向前发展是需要公积金的,也就是说所有的红利未必一定都要分掉,因为企业正常利益我们知道一家上市公司不是说你所有的挣了钱都分掉的,它如果为了企业的发展,如果留存的话,或者继续要投资的话,它也应该经过财政部的批准,你制订一个计划财政部批准之后重新给你再把这个钱划拨回去,我觉得正常的程序应该是这样的。
主持人:
你看,引起人们争议的,比如说像工行、中石油、中移动三家央企在2008年的年收益就是纯利润加起来是3000多亿,但是他们给中央上交的只有200多亿,您怎么看这个数字?
王志安:
我觉得这个问题显然是说这样一种状态是不太正常的,因为我们首先说一下这个背景,1993年之前,所有的国企实际上是上缴利润的,有一个统计数字表明,从1993年到现在,我们国企积累的未上缴的利润大致有几万亿,这个数字是相当惊人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重新考虑这个政策本身是不是需要调整。
主持人:
您指什么政策?
王志安:
就是国企继续不再向国家上缴利润这个问题。从2007年国资委又制订了一个新的政策,这个政策把我们整个的企业分成三类,也就是竞争性行业,我们要求它上交利润的10%,比如说烟草、移动、资源性企业,知道我们中国移动实际上就属于这个方面的行业,但是它的上缴比例只有10%,所以你刚才说一年的利润有一千多亿,但是如果按照10%的比例算起来,它只需要上交一百多亿。
主持人:
就相关的具体的问题,我们接下来连线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先生。
王主任,您好。
王忠明(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
您好。
主持人:
有一个具体的问题,因为我们知道,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是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国企上缴利润比例最高才10%,这10%是干什么用的,另外一个,剩下的90%去哪了?
王忠明:
上缴的都给财政了,剩下的90%用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用于支付改革的成本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一些需求。
主持人:
垄断性的国企,它上交给国家的利润是封了顶的,就是10%,但是它的高管在今年以前是不封顶的,是形成了这么一种局面是吗?
王忠明:
事实上也是有一定的规范的,应该说这些年在高管的收益方面也一直作为一种改革的探索,所以说它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有时候会更加引起社会的关注,有各种各样的议论都非常正常。
主持人:
那王主任,刚才我们说到10%,国企把它的利润上交给国家,那90%,您刚才说是国企用来企业的再生产。
王忠明:
积累。
主持人:
积累,但是您想想我们就拿刚才我们说到那三个公司为例,工行、中石油还有中国移动,每一个企业的盈利都是一千多亿,那么他们除了交给国家10%以后,900多亿都用来干这个事吗?还是说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我们是不知道的?
王忠明:
应该说用途的方方面面也是非常多的,而且也不是说今年剩下的90%当年都得花掉,它也有一个计划性。
主持人:
王主任,前年两部委出台的管理办法,它是规定上交10%,90%留给自己,您觉得虽然说是这么规定的,自留10%是不是合理的呢?
王忠明:
就目前来说,作为一个管理办法,它本身就有一定的探索性,随着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往前推进,我想发现问题也会加以解决。
主持人:
好的,谢谢王主任,稍候我们会再跟您连线。
我们再回到演播室,志安,刚才王主任说,这个900多亿的利润留给自己是用于企业再生产,然后进行积累用的,您怎么看企业自留的这90%的利润?
王志安:
这个需要解释的有两个方面,我刚才讲了,即便企业要留存用于企业发展,在程序上首先这笔钱应该上缴财政部,当然不一定从账上划拨,但程序首先是,然后你需要的话重新做报告,然后再给你返还回去。
第二个方面,我们从一个正常的公司治理结构来讲,这个钱如果企业要想用于再生产,它其实需要董事会来决定,董事会是出资人,而不是说由企业经营者自己来决定,但是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国家的国有企业是一个复委托机制,怎么解释复委托机制?就是说理论上来讲,国有企业是全体国民投资兴办的企业,也就是说13亿人每一个人都是国有企业的股东,但是由于它太分散了,每个人不可能直接对这个企业进行管理,所以我们把这个权力委托给了国资委,但是你要知道,我们中国的央企有许多家,还包括有许多其实不是央企的国有企业,那么作为国资委来管理这些企业来说,它涉及的面就特别广,那么它管理这些企业从整个规模上来讲有一定的困难,那么这就事实上造成了一个什么问题呢?造成了我们长期以来对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最为诟病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也就是说,当委托人的利益和代理人的利益出现了不一致的时候,这个企业实际上经营者就开始为让这个企业的经营,为自己经营者谋求利益,而不是投资人谋求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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